粤港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18日在汕举行(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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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1:23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2003粤港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将于本月18日在我市汕头科技馆举行。此次研讨会由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香港特区知识产权署、汕头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汕头市知识产权局承办。届时将由粤港两地的知识产权专家就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在香港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条件、途径,知识产权战略运用技巧以及实施品牌战略等内容进行演讲和研讨。(袁富国)(来源:《汕头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