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农民因病致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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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3:3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李风张建平 宁波晚报讯今天上午,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卫生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医疗服务三大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全市争取到2006年,80%以上的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市人大教科文卫民侨委员会日前对我市农村卫生工作改革和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我市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比较薄弱。农村的贫困户中,因病致贫的约占三分之一,有些镇村甚至达到了二分之一以上,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成当务之急。 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村的主要保障措施。上世纪90年代恢复的农村合作医疗以村为单位,筹资水平低,政府补助少,在医药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对患病农民补助数量有限,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不大。为节约医药费用,农民中小病不治的情况比较普遍,拖成大病又无力医治,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为此,昨天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要积极推进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对于农村贫困家庭,要开展医疗救助和资金补助;对山区、海岛和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县(市)区财政要通过转移支付适当予以倾斜;要适当扩大受益面,对参加合作医疗后身体健康的农民,要考虑给予适当形式的卫生服务,同时尽可能简化合作医疗资金的赔付程序,使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好处。 全市卫生工作会议则传出信息,各级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资助平均不低于每人15元,县(市)区、乡镇二级财政资助每年不低于人均30元。与此同时,对农村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助,主要对象为农村五保户、贫困农民家庭、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从明年起,市政府对乡镇卫生院建设安排专项资金。每个乡镇建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把卫生服务的重心下移到村和户,为农村居民提供主动、连续、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争取到2007年底,全面建设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接近中心城区、保持国内先进水平。(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