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3:35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
一手房难买。 二手房也难买。 2003年是宁波房市“激情燃烧的岁月”,房价快速拉升,购套称心的一手房难上加难。 2003年是宁波房市“想说爱你也不是很容易”的日子,因二手房交易火爆,同时产生了诸多让人心寒的陷阱。 这是作为宁波晚报新闻热线记者的我对2003年宁波房市的灰色印象。通过87777777这条日夜不停的民声热线,记者听到了太多人购房的艰辛、无奈和烦恼。 【冬夜,排着长队购房】 李晨大学毕业后来宁波工作已经有七八年了。今年1月,他存的钱已经有10万元了,眼看着宁波的房子一天一个价,赚钱的速度却总是赶不上房价上涨的速度,他也想买套婚房。每逢双休日,他便到房地产公司去走走,他每到售楼处,就发现售楼小姐对他都是爱理不理的样子。几次碰壁后,他明白了要买一手房要么到房产公司托熟人,要么半夜三更去排队领房号。 他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是2003年春节前的几天,他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广告,说某月某日,位于鄞州中心区的“半岛名邸”开始发售。他听说那个时候很流行当天零时开始发售,为此特意向单位请了一个下午的假,前一天中午就到“半岛名邸”的售楼处前去排队,他本以为自己去得很早,没想到前面已经有好几十人排好了队,有许多人还带来了凳子和棉大衣,一副长期作战的架式。当时寒风凛冽,但排队的人个个精神抖擞。那晚,李晨一刻也不敢离开这条长龙,晚饭也只是在寒风中吃了一块面包。到了晚上10点多,风太大了,他冻得浑身发抖,只得打电话给朋友,让她给自己送来了棉大衣。临近午夜时分,他终于拿到了一个表明他有购买资格的凭证———房号。 【他掉进了陷阱……】 娄君近日度过了好几个不眠之夜,后悔自己因购房时听信了中介和房东的虚假介绍,所购店面房面临着重大损失。娄君在乡下的姐姐有一笔钱,委托他在宁波代为投资房产。今年10月1日那天,娄君接到一家房产公司业务员的电话,称在江东有约230平方米的店面房出售,价格很便宜,要他去看看。娄君去看了房,对房子挺满意,而且中介公司业务员也告诉他这些店面房对面将要造两座高楼,以后出入的人会很多,店面房的生意一定不会差。房东说对面将要造一个大超市,以后人气会很旺,升值潜力很大。而且中介和房东都说这些店面房不会拆,娄君动了心。当天他就想去规划局核实一下中介所说的规划是不是真的,但由于是假期,规划局不上班,娄君只好作罢。第二天,娄先生通过中介公司和房东签订了购房合同,以160多万元的价钱购下店面房,并当场再付定金8万元和中介费2.5万元。 签了购房合同后,娄君到市规划局查询了一下,发现自己所购店面房的位置已经被规划为一条大路,如果大路一动工,店面房就拆,而且店面房的附近也没有规划高楼和超市。 …… 购房中常见的陷阱 过去的一年,在本报新闻热线接到的投诉中,常见的房产纠纷有以下几种类型,每种情况记者都请港湾律师事务所董云龙律师对消费者作了提示。 【楼书和口头承诺不实】 有的开发商在楼书中写着自己所售小区周边环境有多好,甚至将小区附近要建大型超市、大型主题公园等尚处于有关部门正在论证中的规划写进去,或向消费者作口头承诺,等房子交付时却大相径庭。 律师提示:目前我国购房双方发生纠纷后是以购房合同作为判断依据的,一些房产公司虽然在楼盘示意图上或口头承诺有不实之处,但如果在购房合同上没有对房子和江河、公园等周边设施的距离作出特殊说明,即使现实与示意图不符,发生了纠纷也只能依照合同判定,往往是购房者吃哑巴亏多。他提醒住户在购房时一定要到现场去看看,不要轻信楼书上的示意图。 【合同约定不清】 一些二手房购房合同中对车棚等附属设施的面积表述不清。有的对有关新税收由买卖双方哪一方缴纳没有约定。特别是今年下半年开始对一年内转卖房子征收差价5%的税的政策刚刚实行时,一些人因未约定此税由谁交而引起许多纠纷。 律师提示:房屋的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应对一些附属物品的面积、位置有详细的约定。房屋买卖双方在签合同前一定要到有关部门了解房子交易中所要交的税收的种类和比例,因为有时签合同时房子离正式过户还有一段时间,双方也要对这段时间内将新出现的有关税收由谁交有个约定。 【购进有法律纠纷的房子】 有的市民购进因房东有法律纠纷而被法院查封的房产,办过户手续时才发现这个房子无法过户。有的市民购进的房子是原房东一家人正在为归属问题打官司的房子,房子虽过?嘶В戳司婪住? 律师提示:市民在购二手房时,签合同前有必要到房产交易中心去了解一下这套房子是否被法院冻结。签合同一定要和房产证上真正的房东签合同,如果是他人代签合同,一定要查看委托书是不是齐全;如果房子是好几个人共有,每个所有权人都要在合同上签字。 【房产升值引起纠纷】 在我市的城乡接合部,早几年农民出售自己的住房时只是手写一张合同,但今年拆迁后几年前两三万元的房子一下子上升到了二三十万元,后悔的原房东便要毁约,宁愿交违约金也不愿再履行合同。同样的事也发生在市区一些快速上升的楼市中,一些人购进还未交付的房产,等交付时房价已经上升很多,房东不愿意再出售。 律师提示:购房者买房一定要选择房产证等相关证件齐全的房子,没有拿到相关证件的房子即使签订了合同也是无效的,对方完全可以毁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