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诚对待他人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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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5:56 解放军报 |
李国选 久在领导机关工作,经常有人相求,有要求帮助安排子女工作的,有要求帮助解决考学、转士官的,有要求帮助向有关部门要钱要物的,可谓五花八门,接连不断。老实说,对这些所求,绝大多数是我力不能及的,但碍于面子和感情,又不好拒绝。以前我一般都是含糊其辞地表示试试看,结果有的是硬着头皮去办,碰了钉子;有的被求的当事人态度暧昧,不置可否;有的爽快地答应给办,但压根儿就没往心里去。而求着办事的人不管这些,“有一分的可能就要作百分之百的努力”,隔三差五地问,三天两头地催,搞得人不得清静,很是影响工作和学习。 一般说来,别人有求于己,也自有其难处,毕竟时下办事不易,况且在有些地方、有些部门风气还不那么正,在他们看来需要一点“内线”,一点“权力干预”或送点钱物,这事才能办成。可是,事情总是这样处在矛盾中,一方面对这一情况要表示理解,一方面又不能办或没能力办。那么究竟该如何处理呢?我感到,面对他人所求,应当有一种求实和坦诚的态度,不宜过多地考虑面子。凡是不能办或办不了的事情,就开诚布公地告诉对方:这事我办不了,而且态度要坚决,不能含糊。即使对方一时不理解,甚至有误解,但只要你态度诚恳,如实相告,绝不是瞒、骗或拿架子、看人办事,相信对方最终还是能理解的。处理这类问题,我的体会是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首先要坚持原则。求人的事情有不少是摆不到桌面上的,有的违犯政策规定,有的违背规章制度,有的危害集体和他人利益,等等。凡是这样的事情,绝对不答应,并晓以利害,予以制止。因为这方面的教训太多了,可以说许多很有前途的干部不是毁在事业上,也不是毁在金钱上,往往是毁在“做好人”、违反原则给人办事上。其结果往往是东窗事发,办成的事被宣布无效,自己和他人都受处罚。所以在原则面前丝毫含糊不得。 再就是不要态度暧昧,要当断则断。对方提出的要求有些听起来理由很充足,心情很迫切,值得同情,明知办不了的事,也以“试试看”的方式满足对方的要求。岂不知这种暧昧的态度带来了麻烦:一是事情办成之前总被人缠着;二是若事情最终没办成,人家会觉得你不诚心。俗话说:“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对办不了的事要及时以实相告,这样,可使自己少受其扰,也不会耽误对方的事。 另外还要摒弃虚荣心。有的同志好“揽事”,并不是自己有多大的权力,主要是想在亲朋故交面前显示自己的能耐。在这种心理支配下,往往不论什么事都爱一手揽下,生怕说不行被人家瞧不起。其实,大可不必打肿脸充胖子。要知道,任何人的权力都是有限的、受制约的,只能在职权范围内行事,任何超越权力范围的事都做不得。(解放军报2003年12月16日第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