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移动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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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4:44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讯针对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河源分公司(以下简称河源移动)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行为,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通管局)日前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河源移动立即停止违规宣传和违规业务办理,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方案。 据了解,今年10月下旬,河源移动采用违反国家《广告法》的方式进行业务宣传,并通过各种渠道向联通用户宣传,只要将CDMA手机和UIM卡交给移动公司,移动公司将给予用户内含800元话费的移动号码卡,并将再分3个月赠送共600元话费。河源移动公司在河源收购手机的做法,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0年9月25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91号令)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服务;以及第二款: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提供电信业务或者服务,进行不正当竞争。 对于此种违规经营的行为,通管局经调查取证确认无误后,在12月2日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河源移动立即停止违规宣传和业务办理,并将收取的CDMA手机和号码卡归还用户,同时对违规行为在报纸和电视上发布声明公开承认错误和道歉,并进行书面检讨和限期整改,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 近年来,我国电信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企业重组等举措有力地促进了行业的发展和服务的改善。但与此同时,在市场秩序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了整体电信市场的有序竞争和发展。这些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视,并为此专门发布了国务院75号文件;同时国家信息产业部也在今年11月初召开了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和安排《关于加强依法治理电信市场的若干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信息产业部相关领导在广东考察时,也谈到了规范市场秩序、规范竞争行为以及为用户提供更多、更好、更优质的通信服务的重要性和意义。据悉,在明年即将对人大常委会进行提案的《电信法》中,反对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也占据相当重要的位置。 据了解,尽管通管局已经明文禁止了此种违规行为,要求移动河源分公司声明道歉并将整改通知抄送各相关单位,但至发稿前,河源移动并未按照通管局的要求进行公开承认错误和道歉。 (罗晓汀) 《华南新闻》 (2003年12月17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