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价”不能随意喊 青岛餐饮业有了新“戒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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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5:4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活海鲜、鲜果蔬在饭店菜单上的标价常常为“时价”,并且没有重量标准,许多消费者就此掉入价格“陷阱”,被商家狠狠宰了一刀。商家的这种“宰客”手法从明年1月1日起就不灵了,因为新出台的《青岛市饭店业经营服务质量要求》对此类行为进行了严格界定。根据规定,饭菜、酒水质量应与价格相符,标注“时价”的菜肴,应在实物或价目簿上标明,并计量准确,从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其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是我市颁布和实施《青岛市餐饮业经营服务质量要求》和《青岛市饭店业经营服务质量要求》的主要目的。如,按照《餐饮业经营服务质量要求》的标准,餐饮业从业人员应按工种着装,并整洁、统一;能按服务规范接待宾客,待客端庄大方、礼貌周到、主动热情,服务及时、到位;接触顾客的有关人员应使用普通话和礼貌用语;应主动提供分餐用具。若客人有分餐要求应提供分餐服务;应提醒消费者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 《餐饮业经营服务质量要求》对服务质量及餐饮企业诚心行为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所用各种原料、辅料、调料等应质量合格。酒水、香烟等应质量合格并有合格证明。餐具、用具等应清洁卫生。饭菜不得有肉眼能见得到的杂物、异物;不得因就餐出现食物中毒事件。经营者与消费者事先约定的服务项目,应按协议要求服务。应如实开具发票。 《餐饮业经营服务质量要求》还对有关餐饮服务,包括消费者见不到其他行为进行了规范:饭菜应有明确的投料标准,应有规范的制作工艺。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餐具消毒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的规定。快餐盒、食品袋、餐巾纸等应符合国家环保和卫生要求,不得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一次性木筷。食品应生熟分开;用于生熟食品、生熟水产品的工具、用具应分开使用,分别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饭店经营管理中的餐饮和与餐饮有关的服务质量要求与《餐饮业经营服务质量要求》相同,但《饭店业经营服务质量要求》却对饭店业的前台服务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应能提供票务、邮政、租车、旅游观光等服务。应能为顾客提供留言、查询服务。应按规定对顾客进行登记。应全天24小时提供接待、结账、客房预订服务。应能为顾客保存贵重物品和寄存行李。应保证顾客饮水。客用卧具、茶具、卫生洁具应每日清洁、消毒,卧具、巾类一客一换,每客使用不得超过3天,一次性卫生用品质量合格。应提供叫醒和留言服务。应如实开具发票。 据介绍,《餐饮业经营服务质量要求》适用于青岛规模以下(餐位在80个以下)各种经济成分的饭店、酒家、酒楼、餐厅、饭庄、饭馆、快餐店、风味店、茶馆、酒吧、咖啡馆、火锅店和对社会经营的职工食堂等。《饭店业经营服务质量要求》适用于青岛市规模以下(50间客房以内)的各种经济成分的饭店、宾馆、旅店、旅馆、度假村等。 据了解,有关部门将采取措施督促企业按照《标准》要求守法经营,维护行业权益和消费者利益。对违反《标准》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曝光和处罚。本报记者何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