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女职员骗款而逃之后……(新闻故事·连载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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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5:4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新闻提示:一名银行女职员窃取熟人的储蓄资料后,以各种名目向熟人“借款”,并许以高额的利息。在“借”得34万元后,这名银行女职员携款而逃,至今仍未归案。受害的27名储户找到这名女职员的父亲讨说法,其父同意为女儿赔款40%。联想到这名女职员父亲一系列的作为,受骗的储户们认为他们父女俩是一明一暗合伙诈骗…… 女职员骗走34万元人间蒸发 12月12日,建湖县上冈镇冈北村六组村民陈敏(化名)来到本报。她的年龄看起来三十五六岁,脸上是一副焦急和悲愤的表情。 “我们27个人被这个女人骗去了近40万元钱,而且我们怀疑他们父女俩是联合起来,诓我们的血汗钱!”陈敏说着递给记者一份举报材料,在这份材料的后面有27名居民加盖的私章和签名。 陈敏哭诉道,骗他们钱的这个女人名叫李香(化名),原来是建设银行上冈办事处储蓄员。被她骗去钱款的人,都在其供职的办事处存款,而且都是李香的邻居或是熟人。 早在几年前,李就开始向这些熟人“借款”。有一次,李香找到一个储户说:“我姐姐家弄房子,她家钱存在合作基金会拿不出来,现急需二三万块,你先借给我,等合作基金会的钱一到期就还给你!”每次李香向人借款时,总是诡秘地说:“我从没有跟人借过钱,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不然,难为情死了!”就这样,李香以各种名目先后向27名群众骗借了近40万的现金及建设银行的存款支票。 陈敏告诉记者,现在回过头来想想,当时李香骗人的鬼话,是有很多破绽的,稍加推敲就能识破。但是,当时李香吹嘘说:自己的父亲是离休干部,两个哥哥一个在供电部门工作,一个任某镇镇长,嫂子任职于税务所,大姐夫妻在南京工作,三姐夫妻是银行职员,自己的丈夫在一家效益不错的砖瓦厂上班,一家人都是高工资。被骗的人都轻信了她:把钱借给这样一个家庭条件非常好的人,应该不会有问题。更重要的是,李香在借款时,都许以一分甚至一分二的高额利息———正是这样的利诱,使27名储户毫不犹豫地把钱借给了她。 但是,轻信和贪图小利,却使众人付出了代价。2000年7月,李香突然不见了踪影。等着她还款的众人开始多方寻找李香,最终才得知,不仅李香找不到,就连她的老公和读小学六年级的儿子,也人间蒸发了…… 本报记者 朱兆艳 《江南时报》 (2003年12月17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