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板悬赏万元征讨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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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5:5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贵阳12月17日电 12月16日,一位浙江建筑老板向记者反映,为了早日讨回26万元欠款,他决定悬赏1万元寻找讨债者。 建筑老板黄先生是浙江平阳人,2000年6月,他与贵州万山特区供销联社签订了一份修建下溪农贸市场的房产开发合同。工程总造价32万余元。而万山特区供销联社仅支付了6万余元,之后便以种种理由拖欠。 黄先生告诉记者,为讨回欠款,这两年来,他饱尝了艰辛。为了早日了断此事,他决定悬赏征集讨债人。无论是谁,只要能在半年内帮他全额追回欠款,他就拿出一万元表示感谢,这也包括万山法院。 据铜仁锦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清律师介绍,黄先生这种征集讨债人的方式并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但值得注意的是必须采用合法手段追讨。但如果法院将这笔欠款追回,则不能收取黄先生的感谢费,因为法院是在执行公务。 贵州都市报供稿 《江南时报》 (2003年12月17日 第十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