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实行职业公诉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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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5:52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济宁12月16日讯 今天,济宁市181名检察员参加职业公诉人法律业务考试。之后还要经过专业考核、组织考察,其中70名优胜者将成为济宁市检察系统的职业公诉人,被派到各县市区检察院工作。这意味着该市公诉人队伍开始跨入职业化道路。 近年来由于公诉人队伍流动性大,造成人才流失、素质降低,与辩护律师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形成明显反差。为提高工作效率,稳定公诉队伍,提高公诉水平,济宁市决定实行职业公诉人制度。 据介绍,职业公诉人将实行聘任制,聘期为4年。首聘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考察考核情况确定职级,每半年进行一次业务考评,考评不合格者予以诫免。聘任期满优秀者高聘一级,合格者续聘。同时,对职业公诉人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并实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奖惩责任制,奖优罚劣。 吕光社 江继海 王革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