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106国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半数已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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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7:10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2月17日电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吸引外商来华投资,同时保护中国投资者在国外的权益,中国目前已与106个国家签订了投资保护协定,其中半数以上已经生效;与81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据人民日报报道,在106个签订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中,亚洲国家38个、欧洲34个、非洲20个、北美洲5个、南美洲6个、大洋洲3个,其中半数以上已经生效。与中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81个国家中,来自亚洲的有28个、欧洲为35个、非洲8个、北美洲5个、南美洲2个、大洋洲3个。 中国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受保护的投资财产种类;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及与投资有关的业务活动给予公平合理的待遇;对外国投资财产的征收、国有化措施及其补偿;投资及其收益的回收;投资争议的解决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外国公司和个人在华从事生产经营的税务处理;国内企业和个人到境外从事跨国生产经营的税务处理;国际海运和空运、国家间科学技术及文化教育交流等问题税务处理的规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