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与106个国家签定投资保护协定 半数已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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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7:10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六日电(记者王进昌)记者今天从中国商务部了解到,目前中国已与一百零六个国家签订了投资保护协定,其中半数以上已经生效。与此同时,中国还与八十一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据悉,中国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受保护的投资财产种类;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及与投资有关的业务活动给予公平合理的待遇;对外国投资财产的征收、国有化措施及其补偿;投资及其收益的回收;投资争议的解决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外国公司和个人在华从事生产经营的税务处理;国内企业和个人到境外从事跨国生产经营的税务处理;国际海运和空运、国家间科学技术及文化教育交流、文体表演以及退休金、养老金等问题税务处理的规定等。 商务部官员介绍说,这些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可以增加外国投资者的安全感,避免和消除对跨国纳税人的重复征税,同时也对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了一定的安全保障,为中国企业进一步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国际间投资、贸易往来和科学技术交流,拓宽对外经济合作的领域提供了有利的法律框架和外部环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