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应急制度保障清欠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7:12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 北京市政府16日决定,开始在重点行业建立企业欠薪应急保障制度,以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6日召开的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草案)》。其中提出,在北京市重点行业的企业中试行设立工资预留账户制度,企业预留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发生欠薪时应急保障支付劳动者工资。对于恶意拖欠工资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可以责令其“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数额与25%补偿金总和的二倍以内赔偿金”。这一制度将在建筑施工企业中首先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