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了“高危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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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7:12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近日,本报报道了新邵八中高三女生何某被奸杀一案,引起了社会极大的关注。这一事件再次将“教育环境”问题摆到了世人面前。 最近,省人大义务教育执法检查组在全省14个市州进行了检查。据了解,目前我省伤害学生、教师,盗抢学校资产、破坏教学秩序的事件时有发生…… 拳头击向老师 今年3月,湘乡市金薮学区东陵学校与该乡卫生院口头协定了为学生注射疫苗,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每人收费2.5元。后来实际使用的是多次性注射器,每人只应收2.0元,在经费结算时,学校教务处主任陈新华与乡卫生院发生争执。于是,乡卫生院院长贺某便组织一伙人到学校将陈新华老师打伤,此事到现在还没有得到解决。 无独有偶。不久前,衡东县草市镇农民刘强、刘平峰无故殴打草市中学支边教师向深根后,逃之夭夭,社会反响强烈。 “混混”抢夺伙食费 学生在校园周围也时常遭受社会上不法青年敲诈、抢夺。安仁县承坪中学一段时间内每月发生的校外不法青年抢夺学生伙食费、零花钱的事件多达20余起。2002年,该校还发生了一起女学生被校外不法青年强奸的恶性案件。永兴县的部分学校,甚至还出现了高年级学生向低年级学生收取“保护费”的现象。 狠“榨”学校“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道县白马渡教学片各中小学校,在2000年1月至2003年9月期间,被该县10多个职能部门分87次收缴罚没款项17万多元。 省人大代表、新化县十四中副校长杨某反映:去年4月,该县检察院同时有两帮人马来校检查,收了5000元。9月,县某委又来检查,尽管县人大出面干涉,但还是收走了5000元。今年开学前,县某办又到每个学校收费1500元不等,所收费用用于该办买小车。 某些职能部门对学校索拿卡要的行为简直可以用“离谱”来形容。东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创收,居然到中小学检查学生从家里带来的食用油和大米,而且乡镇中学每校收取检查费150-250元,中心小学每校收取100-150元,县属中学每校收取300-700元。质监部门搞如此“检查”,其目的不言而喻。 另据新化县坐石乡教育办反映,今年上半年该县物价局、减负办、纪委先后以查账为名到该乡教育办和学校收费。县减负办和县纪委分别要求收取审计费3000元和2000元,县物价局则要求一个学校订4份《价格信息报》,共计1600元。 强行订阅“抢”钱 据娄底市一些中小学反映:该市某些县市区规定,除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每个中小学生都要购买的学习资料外,要求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必须订阅某书人手一册,规定每两个教师要订阅1份当地日报,每个学生都要订阅1份本市县区的报纸。 这一现象在全省各地均有表现。在永州市,由于省里一些部门联合发文,今年上学期,该市有关部门在全市各中小学发行某书达50余万册,合计款项约250万元。其中仅在祁阳县中小学就发104467册,该县初中生、小学生基本上是人手一册。 据了解,报刊杂志订阅费在中小学公用经费中占了较大的比例。这一切,都严重干扰了学校教育活动的正常运转。本报记者 邹爱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