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通报十一黄金周投诉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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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7:23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北京12月16日讯 国家旅游局日前公布了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涉及旅行社的投诉处理结果。 截止到目前,投诉涉及15个省区市,此次通报分团款纠纷和服务质量两大类,共涉及29个被投诉的旅行社。团款纠纷类 桂林国旅南宁分社与云南光大旅行社纠纷案:现场将纠纷圆满解决,并对当事人严肃批评教育,对该社进行监督整改。 吉林长春中旅与云南熊猫国际旅行社团款纠纷案:长春中旅全市通报批评;熊猫国旅给予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赔付24名游客合计2880元。 北京青旅西直门门市部与山西大同城区青旅团款纠纷案:两社说法不一,大同城区青旅已准备起诉北青旅。 哈尔滨中国康辉国际旅行社沪士大厦门市部与四川中青旅四凯大厦门市部团款纠纷案:双方多次协商,确保了部分来川旅游团队正常运行,并向部分未出行的游客退赔。 天津市大地旅行社与上海北方旅行社团款纠纷案:上海旅委对北方旅行社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在全市通报;天津市旅游局要求大地旅行社做出深刻检查,并在全行业通报。 安徽铁路旅行社与北京富莱茵国际旅行社团款纠纷案:安徽省铁路旅行社退赔每人200元,并给予警告。北京市旅游局对富莱茵旅行社通报批评,对部门经理给予警告处分,对责任人给予除名,给予此团游客每人100元补偿。 昆明广大铁路旅行社与四川中青旅团款纠纷案:四川中青旅一次性赔付全团游客60120元。 湖南张家界天园国旅驻太原办事处与湖北宜昌山庄旅行社团款纠纷案:宜昌市旅游局给予宜昌山庄旅行社“警告”行政处罚。黑龙江海外旅游总公司与南京海峡旅行社团款纠纷案:黑龙江海外旅游总公司赔偿游客3374元。服务质量类 游客投诉北京中广国际旅行社案:经核实,服务质量没有问题。 游客投诉云南航空国际观光旅行社案:云南航空国际观光旅行社决定撤销当事责任人出境中心副总监的职务,当面向客人道歉,全额退还客人旅游费。 游客投诉北京新华国际旅行社宣武门门市部案:北京新华国际旅行社作出退赔每名游客300元,门市部停业整顿的决定。 游客投诉河南平顶山神马旅行社案:神马旅行社退赔游客1000余元,停业整顿。 游客投诉大连华运旅行社案:大连华运旅行社支付11名游客3300元。 游客投诉北京新华国际旅行社西直门门市部案:旅行社作出赔偿每名游客300元,对责任人给予除名的决定。 游客投诉大庆报业旅行社案:经核实,导游并未引导客人入庙,游客进庙烧香属个人行为。 游客投诉南宁翔海旅行社、南宁海外旅行社案:广西南宁市旅游局对南宁市翔海旅行社作出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所得680元、处以5000元罚款,上缴国库的处罚;对南宁海外旅行社做出限期整改、处以15000元罚款,上缴国库的处罚。 游客投诉河南南阳协辉旅行社案:河南南阳协辉旅行社减免游客团费2000元,赔付24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