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生病也可以报销了我省今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将达17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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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8:47 海南日报 |
作者:张苏民来源:海南日报本报金江12月16日电(记者张苏民)“真没想到农民生病也可以报销了!”刚出院几天的澄迈县加乐镇北统村委会镜坡南村农民李尤川今天下午高兴地对记者说。11月21日他刚给全家4口人每人交了10元的合作医疗资金,11月30日自己就因为胃十二指肠溃疡合并穿孔住进了县人民医院,12月15日就已经拿到了“报销”的1581.85元。 这是我省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农民带来的实惠。 在记者面前,李尤川给自己算了一笔账:一家4口人,每人交10元,其中7元纳入个人账户里用于门诊看病,3元归入共济账户用于住院报销。这次生病住院,他共花了3705.7元,除去不能报销的42元陪人费和500元的起付线,剩下3163.7元报销一半,正好是1581.85元。 “1581.85元我干一年都未必能挣得到呀。以前生了病能拖就拖,能不住院就不住院,一生病就得向亲戚朋友借钱,这下子觉得负担减轻了好多。”50多岁的李尤川感慨万分地说,“工作队来宣传那天,我一听就觉得是好事情,那天我身上只有70元,一下子就交了40元,一时的困难,长远的打算,真是值!” 澄迈县卫生局副局长罗小敏告诉记者,当初县里的工作队下乡宣传新型合作医疗时,许多农民都不相信这是真的,都说“如果这是真的就好了”。这个月新型合作医疗正式运作后,特别是看到真的有人已经拿到了报销的钱时,许多农民纷纷主动上门找乡镇干部要求加入合作医疗,非试点乡镇的农民也纷纷询问“什么时候轮到我们?” 记者今天从省卫生厅了解到,省政府已成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目前我省已在澄迈、琼海和五指山3个市县进行试点工作,到2004年,3个试点市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占应参加人数比例要达七成以上,初步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框架体系。2007年在全省各市县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全省所有市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要占应参加人数的八成以上。目前,3个试点市县都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乡镇、村也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形式,原则上以县(市)为单位统筹管理,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实施经费补助,中央财政对农民按每人每年10元进行补助,省财政按每年人均5—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县(市)财政也按每年人均5—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农民每人出10元资金。琼海市和澄迈县规定医药费补偿起付线为500元,封顶线琼海市为1.5万元,澄迈县为1万元;五指山市规定的医药费补偿起付线乡镇卫生院为150元,二级及以上医院为300元,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地住院起付线为800元,封顶线均为8000元。补偿标准最高达到报销60%,最低也有30%。 据初步统计,到12月8日止,这3个试点市县已有114998人(26695户)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计划数的67.65%,预计到年底参加农民将达到17万人的计划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