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讨薪”:政府与法律的悬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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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9:16 南方都市报 |
深圳市60多名民工将他们的4个领班“押”上了南油大道,造成附近交通一度中断。据带头的民工称,他们是在投诉无人处理之下才做出此举的。令人惊讶的是,他还反问记者:“如果我们不闹一下,警察会来吗?劳动局会来吗?记者会来吗?” 每到年底,各地都会上演一幕幕令人心酸的民工讨薪情景,当民工以非法甚至是暴力方式讨薪时,我们感到问题的严重性已超越了欠薪问题本身。深圳民工为了讨薪把领班绑到大街上“示众”,这是一起严重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那么是什么原因逼到民工要采取非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面对久拖不解决的欠薪问题,民工们往往只有两种道路可以选择:一是爬上高楼塔吊以自杀来引起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期望“外力”帮助自己;二是以非法或暴力手段惩治欠薪者。其实这两条道路对于处在困境中的民工都不利,前者可能会被警方拘留,后者则可能导致犯罪。总的来说,是一种“双输”的选择。 这种讨薪的方式是建立在这样的逻辑上的,即领导重视-层层批示-基层解决,这种模式一方面表明行政力量仍然是解决社会事务的主要力量,另一方面也暗示法律处于被悬置的尴尬境地。从今年年底这场大规模的清理欠薪运动中,我们还没有看到哪一次是通过法律和劳动仲裁这种制度性方式来解决的。从这可以看出,通过法律和劳动仲裁维护民工的权益可能比遇到首长亲自关怀更难。这样的结果会促使民工更相信“人治”而不是“法治”,在他们看来,只有把“事”搞大引起领导重视,才能达到解决欠薪问题的目的。 这样的后果是法律被(政府和民工)抛在了一边。有这样一个调查可以证实:今年年初(实际上是去年民工讨薪的高峰期),新华社记者在北京、浙江、安徽随机抽样访问了80名民工,收回有效问卷80份。在这80份问卷中,只有一名民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他们选择找老板和政府,法律基本上被置于脑后。法律在民工心目中的地位为何这样低?是民工法律意识缺乏,还是民工用法律维权的门槛太高或代价太大? 无论从哪种角度来说,民工维护自己的权益都应该运用合法武器,任何暴力或自残手段于己于人都是不利的。对于在异地他乡举目无亲的民工来说,谁是最可依赖的呢?是政府和法律。但问题是,某些地方政府实际上也是欠薪者,是整个欠薪链的初端。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保护本地企业,也在暗地里纵容企业主,甚至只要劳动部门对欠薪企业罚款,有的领导就会出面干涉。广州市劳动和社保局长张杰明透露:拖欠工资最难处理,经常是劳动监察支队开了罚单,回家就接到某些领导的说情电话,罚款不了了之。可见政府替民工讨工资也有“难言之隐”。 对于辛辛苦苦劳作一年的民工来说,讨回欠薪是他们的唯一目的。但是,无论如何都必须依法行事。 本报评论员 束学山 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深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