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保护反腐英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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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9:24 今晚报 |
反腐败英雄遭遇尴尬 12月10日,墨西哥国际反腐会议。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代表中国政府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上郑重签字。 次日,72岁的沈阳离休老干部周伟在报纸上看到了这一条消息,他默默地把消息裁剪下来收集到了自己的剪报夹中。这个剪报夹中,记录了各种各样的反腐败消息,包括媒体关于周伟自己多年同沈阳贪官“慕马”斗争的报道。这个被媒体称为“反腐败英雄”的老人,因为举报慕绥新、马向东等沈阳贪官换来两年劳教。两年前“慕马”彻底倒台,周伟被提前从劳教所“抬”出来,但此后他的待遇并没有得到任何恢复落实,两年来他仍然一直在不断地申诉上访。 “现在的情况是‘反腐不香,腐败不臭’,很不令人乐观。”12月15日晚,同原河北省省委书记程维高进行了长达8年抗争的郭光允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反腐败的牺牲真的太大了,一生可能都会搭进去。”郭光允也曾经因举报腐败被劳教过两年,至今重病缠身。 中纪委于今年8月9日正式公布了开除程维高党籍、撤销其正省级职级待遇的决定,这个决定当中还特意提到了郭光允,指出程维高对郭光允的打击迫害是违法的。但这个已经被中央“平反”了的新时期反腐英雄告诉记者,“我提出的五项要求至今没有得到落实。” 郭光允提出的第一条要求是政治上给予平反,因为对他的党内处分没有被撤销,劳教书也没有撤销,某种意义上他仍然是有“政治污点”的人。其他四项要求是落实职称待遇、落实行政待遇、返还当年抄家被搜走的相片等物品、报销医药费。 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黄京平告诉记者:“我们现在还没有把保护举报人的重要性上升到与反腐败工作一样的重要性看待,我们目前对举报人的保护同反腐败工作的艰巨性是不相适应的。长此以往,对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是有害的。” 呼吁立法保护举报人 “目前我们在保护举报人的问题上并不是没有制度。”黄京平告诉记者,从中纪委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监察部都有保护举报人的规定,而且还有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规定。 “我们的规定也不可谓不细。”黄京平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6节专门就“保护”做出规定,要求对举报人的身份加以保护,不得泄漏有关举报人身份或者可以推测出举报人身份的信息,甚至规定了对匿名举报信不得进行笔迹鉴定等等。但问题在于,这些规定却常常最终得不到落实。“这里面一个很大的原因恐怕就是这些规定的法律效力太低,我们应该考虑对保护举报人进行立法了。” 郭光允告诉记者,1995年8月,他写了“程维高、李山林是破坏河北省建筑市场的罪魁祸首”的材料,用匿名方式寄给中纪委和河北省检察院,但是程维高很快就从检察院拿到了这封检举信,并按照笔迹查出写信人是郭光允,之后郭的家便被抄了。“这绝对违反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但谁把信给了程维高到现在也没查清楚。” “为什么会一再出现这样的情况?很多检举信转了一圈却到了被检举人的手中?这恐怕就要考虑我们是不是在制度的设计上有问题了。”中央党校人权教研室的刘素华博士告诉记者,很多举报材料可能都是直接指向一个地方的一把手,而作为查处腐败的机关纪委也罢,检察院也好,其实都是在其领导下工作,这就使得反腐败的真正开展几乎是纸上谈兵。 “反腐败的形势确实比较严峻,所以我们必须把保护举报人制度更严格落实,而且保护只是一个低层次的标准,应该考虑在充分保护的基础上实行奖励,打击犯罪也是要付出成本的。”黄京平告诉记者,联合国反腐败国际公约的出台表明了国际社会对反腐败的统一立场和决心,中国应该利用公约的签署为契机,从立法上就解决保护举报人的问题作一个通盘考虑。“大家都注意到加入反腐败公约有助于我们打击外逃贪官,但有没有人想过,贪官是怎么被发现的?如果没有保护举报人的法律制度,反腐败工作还有多少人会给予支持?” “我对反腐败还是有信心的,因为我看到中央的决心还是很大的,而我身边的广大群众对腐败都是深恶痛绝的。”郭光允告诉记者,“就我个人而言,媒体也是给予了很多关心和支持,这都让我十分感动。但我觉得,反腐败说到底还是要有法可依,严格执法。” 黄京平告诉记者:“没有人是有义务为反腐败去无偿贡献自己的青春甚至生命的。我觉得,对举报人保护不力,举报人待遇不给落实,这同样是一种严重的问题,因为它直接影响到了反腐败的查处工作。” 段 文(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