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援助补贴昨起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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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0:19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汤碧琴通讯员李峻)记者昨日从市就业管理部门获悉,2003年再就业援助补贴昨日起申报,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于23日前到相关地点办理手续。 据介绍,再就业援助对象是指失业登记地为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五区,且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满6个月以上的男满50周岁以上、女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但不包括以下六类人员,即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享受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后不足6个月的人员(包括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和可享受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已享受同期社会保险补贴和用工补助的人员;已在街道、社区的公益性岗位上从业的人员;经3次以上推荐无正当理由仍不愿就业的人员;按规定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和已就业的人员(包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已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或在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的人员)。另外,持有《宁波市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登记证》的人员也不属此列。 再就业援助对象可带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宁波市失业职工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于12月23日前(双休日照常办理)到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的社会保障和救助机构申报。预计再就业援助补贴可在春节前发至失业人员手中。(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