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家属要求逮捕肇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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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0:22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董小军)12月7日,本报曾报道了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家属,因为取保候审的肇事者逃跑,至今索赔无门的消息。前天,该案有了新的进展:受害人陶李梅的父母向宁波市交警支队海曙大队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对此案肇事人陈雄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陶李梅父母聘请的律师向记者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6条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他们认为,对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的陈雄应变更强制措施,因此,他们要求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报请逮捕陈雄,在此基础上,发布对陈雄的通缉令,尽快将逍遥法外达半年之久的肇事人追捕归案。 前天,海曙交警大队警官告诉记者,此案在《宁波日报》上披露后,引起了交警部门的进一步重视。前几天,他们再次到余姚市丈亭镇,找到了陈雄的家人,并告知,如果陈雄不在本月20日前主动投案,将对其实行刑事拘留,直至报请检察机关逮捕,并同时进行网上追逃。这位警官还表示,公安机关已经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 前天,记者还采访了对陈雄进行取保候审保证的村支部书记周某。他说,当初是陈雄父亲要他到交警部门作保的,因为陈雄家里非常困难,拿不出钱,所以交警部门答应进行“人保”。周某说:“我当时很清楚地告诉陈雄和其家人,公安机关找他时必须随叫随到,但有一天,陈雄被法院找去商量赔偿的事,法官说要先交13万元,陈雄和其家里人吓了一跳,过了几天,他就不见了,他究竟是哪一天逃走的,我确实不清楚。”周某还告诉记者,陈雄逃走,给他造成了影响,“我已经压了脚背了。”因此,他几次要求陈雄的家人必须将陈雄找回来。 前天,记者还通过电话采访了死者陶李梅远在四川的父亲,他说女儿出事后,一家人极其痛苦,他曾三次来宁波处理有关事宜,但一直没有获得赔偿。对陈雄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他感到非常气愤,一家人强烈要求公安机关想办法尽快将陈雄抓获,还女儿一个公道。(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