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面鹰放归大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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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0:23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通讯员庄萌罗江丽)12月15日上午,被一妇女抓来在庄市菜场出售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被镇海森林警察大队放归大自然。 12月14日上午,庄市街道保安中队队员钟春光在菜场巡逻时,发现一妇女在菜场兜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他立即上前问明情况,并耐心地向其作解释工作。随后,钟春光将这只幸运的“小家伙”带回了庄市派出所,并在庄市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和镇海森林警察大队取得了联系。(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