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窃贼澄海宿舍楼盗走手机 路遇交警束手就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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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1:25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谢文雄通讯员林成林)近日,澄海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执勤及时抓获盗窃嫌疑人钟某(男,31岁,江西瑞金人),为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12月11日上午,该中队民警在澄海城区益民路与中山路交界处查扣无牌无证等非法上路行驶车辆。11时许,执勤民警突然听到有人喊“抓贼”,循声发现一可疑男青年往益民路跑,民警们遂追赶那可疑男青年。男青年见有警察追赶,慌不择路,在穿梭的车流中乱窜。大约追了近百米,至城北居委会附近蔬菜市场路段,跑在最前面的民警追上可疑男青年,将其按倒在地,其他民警赶上来合力将其擒住,从他身上搜出手机一部。尔后,事主林某上前指认可疑青年正是盗窃其手机的人。 经广益派出所民警审查,盗窃嫌疑人钟某供认了当天上午11时左右,窜到中山路建设办事处对面一宿舍楼3楼盗走手机,后被事主发现,匆忙逃离现场的犯罪事实。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钟某实施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