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梅江区长沙镇突发山火 500干群合力扑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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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1:25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14日下午,梅州梅江区长沙镇发生山火,熊熊大火向交界处的梅县梅南方向燃烧。经过500多名干群一天多时间的奋力扑救,至15日中午12时,山火终于被扑灭。 山火发生在长沙镇上罗村兰林,过去是梅南镇蓝溪村茶亭凹一带的几万亩山林。山火发生后,长沙、梅南两镇立即组织扑火队共200多人前往扑火。当地领导根据坡陡路黑、山深风大、不利扑火的情况,建议当地干部群众先回去休息,第二天早晨6点准时组织力量,继续扑火。 15日早晨6时,长沙、梅南两镇镇村干部,公安消防战士、民兵扑火队等赶到火场扑打山火。区、县有关单位和临近几个镇的干部和群众也赶来支援。经过500多名干部群众的奋战,山火很快得到控制。至15日中午12时许,终于扑灭了山火。(梅讯)(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