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逼16岁少女卖淫 泉州一13岁男孩落入法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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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1:25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新华网福州12月16日电(陈德文张惠阳吴泽华)一个13岁的小男孩在网上认识一个16岁的少女,在多次跟她发生关系后,竟威逼她到美容店里“做鸡”,少女后来被解救出来,男孩也落入警方的法网,令人吃惊的是,这个父母都是外来工的男孩,此前曾有过将“女友”送去卖淫的“成功”先例。这事,就发生在泉州市鲤城区。 13岁的蒋辉是安徽人,跟父母到泉州后,辍学在家。一天,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在浮桥打工的湖南籍16岁少女罗丽。一番“热恋”后,今年12月5日晚上约11时,两人在王宫远太工业区的拱桥上见了面。据蒋后来交代,他看这个女孩长得不错,就有了将她骗去自己父母所开的美容店“做鸡”的念头。7日晚7时许,蒋辉再次约罗丽到远太滑冰场溜冰,玩一会后,带到展览城附近,对她动手动脚。随后,又带到自己父母在东埔村的租住房过夜。据蒋辉后来向警方供认,当晚,他和罗丽共发生了3次性关系。期间,蒋辉一直动员罗丽到自己父母开的美容店里卖淫,遭到罗丽的拒绝。于是,蒋辉便将罗丽关在房间里,不让她出去。儿子说不动,只好请老子。10日上午,蒋辉的父亲蒋某亲自出马,父子两人一起做罗丽的思想工作,在磨泡了整整一天,列举了做这一行的种种好处后,罗丽终于答应,明天就开始去接客。眼看13岁的蒋辉的计划就要成功了,10日晚,泉州浮桥派出所的民警及时赶到,将罗丽解救出去。 原来,罗丽的哥哥在妹妹失踪后,到处找人,并向警方报警。这期间,罗丽的工友曾找到蒋辉,但蒋矢口否认跟罗丽在一起。民警在溜冰场了解到罗丽被一姓蒋的小男孩带走后,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他们的下落。在民警冲进出租房的时候,得救的罗丽扑进哥哥的怀里哭了起来,而蒋辉居然振振有词,指着罗丽对民警说:“她是我女朋友。”据罗丽说,她向蒋辉说,她还小,没人要。蒋辉回答道:“不会,我以前的女朋友比你还小,她做这行做了一年多,现在很多人靠这个赚钱。” 据蒋辉交代,在这之前他还骗过一个女孩,叫黄珍,也是16岁,南安人。(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