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 人大常委会代表: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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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4:49 人民网 |
米玛 参加西藏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的人大代表分组审议时认为,做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群众参与是基础,法律法规是保证。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的基础上,一定要坚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相结合,坚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并举,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日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西藏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此,西藏人大代表十分关注。 在八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上审议《关于2003年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情况的报告》时,代表们指出,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意识,继续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力度,走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的道路,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打击力度,形成震慑力,为生态环境事业保驾护航。 代表们认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农牧民群众占西藏人口的绝大多数,只有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热情,整个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才会真正成为全民的事业,工作才会事半功倍。因此,在生态工程建设中,林业、水利、环保等各有关部门必须把眼光放长远一些,想的更周全一些,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把增加农牧民群众收入、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增加就业机会,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有机结合,使群众真正获得实惠,从而推动生态环保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