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人大批准条例:赣江一级水域禁止经营餐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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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5:19 人民网 |
27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南昌市赣江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根据《条例》十三条第七款规定:(在赣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利用船、趸等物体经营餐饮、娱乐业。 《条例》通过后,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南昌市环保局局长申少平。申少平告诉记者:在《条例》通过前环保部门已对水上餐饮业进行过一次整治,环保部门要求业主安装相关环保设施。通过测量,环保部门确定“渔夫生活”在一级保护区内,对其限期迁离。 记者了解到,原定11月30日前搬迁的“渔夫生活”水上餐饮船因目前赣江枯水,船体难以移动而将延期到12月底搬迁。“渔夫生活”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一定会按规定将船搬迁到自来水取水点1000米以外。至于搬迁到何处,初步意向是赣江上游,但由于选址须交通部门同意和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因此暂时无法确定。 五家水上餐饮船合法性受质疑 27日记者获悉,南昌市6家水上餐饮船有5家未办理环保许可手续。南昌市环保局污控处负责人称:环保部门将不会为其办理环保许可手续。这意味着5家单位由于手续不全,存在的合法性将得不到保证。 目前,南昌市赣江边共有6家水上餐饮船,它们分别是:洗尘渔港酒店、舵手鱼肆、珍宝舫水上餐饮、长天茶舫、渔夫生活、长天一色美味轮。除长天一色美味轮外,其余均未办理环保许可手续。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