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板万元寻讨债人 律师称此举不违规追讨手段须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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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6:07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晚报讯 据《江南时报》报道,12月16日,一位浙江建筑老板为了早日讨回26万元欠款,决定悬赏1万元寻找讨债者。 建筑老板黄先生是浙江平阳人,2000年6月,他与贵州万山特区供销联社签订了一份修建下溪农贸市场的房产开发合同。工程总造价32万余元。而万山特区供销联社仅支付了6万余元,之后便以种种理由拖欠。黄先生告诉记者,为了早日了断此事,他决定悬赏征集讨债人。无论是谁,只要能在半年内帮他全额追回欠款,他就拿出一万元表示感谢。 据铜仁锦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清律师介绍,黄先生这种征集讨债人的方式并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但值得注意的是必须采用合法手段追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