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嫖娼案14人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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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0:08 半岛晨报 |
据新华社珠海12月17日电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珠海“9·16”组织卖淫案进行公开审判,叶翔等14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刑。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12日开庭审理了该案。因涉及卖淫妇女的个人隐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该案依法不公开审理。经审理查明,今年3月间,日本幸辉株式会社(简称会社)成员广边功(日本籍)与珠海市某酒店联系,计划在该酒店举行会社表彰活动,后因非典疫情而推迟。8月底,广边功与该会社的高桥俊至、福永孝治(均为日本籍)到珠海与该酒店签订了接待协议,并向酒店部门副经理、被告人刘雪晶提出届时组织“三陪女”为会社成员提供嫖宿、陪侍等服务。酒店总经理助理、被告人叶翔得知后,决定借机谋利,遂联系被告人明珠和被告人张军英,由其串联多处娱乐场所,暗中网罗了一批“三陪女”。9月16日下午,会社一行200多人从珠海入境并于当晚召开表彰会后,部分成员挑选了“三陪女”并带回酒店嫖宿,18日上午8时许,会社成员全部离境。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及相关证据,依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叶翔、明珠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以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雪晶、张军英有期徒刑15年和12年,并处罚金;以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其余10名被告人2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