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法院向“执行难”开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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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1:41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讯广东省中山市两级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采取限制债务人出境、风险告知、查封和搜查措施前置、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上公告等多项制度,近日执结了一批“难案”、“死案”、“骨头案”。 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麒介绍,中山法院在全省首推风险告知制度,在当事人起诉和申请执行前,及时将诉讼中和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及责任的承担告知当事人。为加大执行力度,还在全省第一个挂牌成立执行局。与此同时,中山市两级法院还经常开展“专项执行活动”。据了解,今年1至10月,中山市中院执行结案25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2.3%,执结率55.34%,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5.1%。中山市法院结案3391件,执结率58.1%。 (李亚舟 梁斌) 《华南新闻》 (2003年12月18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