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实行收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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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1:50 京华时报 |
作者: 陈静来源: 本报讯 (记者陈静)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 据介绍,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按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办法。医疗废物,原则上根据医疗废物产生量,按照医疗机构病床数、按月计收。对工业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原则上按危险废物的重量计收。处置单位应按规定收费标准与产生单位签处置服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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