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习班吵烦商住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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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3:00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12月5日,新报以《校外租房合伙开班》为题,报道了中南院子弟学校部分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组织班上学生在放学后另外开班补课的消息,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12月8日,家住瑞龙阁的一名姓谢的先生打电话来反映:“同楼403房在家私开补习班,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为此,记者日前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教学班开进商住楼 12月14日,记者根据读者反映的情况,来到东塘附近的商住楼瑞龙阁。在这座大楼的大院门口,挂着一块“赏识教育培训中心”的牌子,特别醒目,牌子上写着办公室设在一单元403。记者来到四楼,可办公室空无一人。楼内一住户说,他们今天搬到某小学上课去了。 记者找到提供线索的谢先生,他说,今年9月份,一个名叫谢松林的人,在403挂起“赏识教育培训中心”的牌子,开班授课。办班者自称“赏识教育”主要是为了融洽家长与学生的关系,使家长与学生能够更好地沟通,但事实上他们在楼内租了3间“培训室”,专门组织学生进行学科补习。 记者随即找到该培训中心的负责人谢松林。他解释说,瑞龙阁403房是他们的办公室,里面确实有3间培训室,但是给家长用的。记者连续追问是否在里面上过课,他承认上过。 至于是否有证办学,谢松林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注明培训内容为“赏识教育等”的办学许可证,但发证日期是12月12日。由此算来,从9月份开学至今,该中心至少搞了3个月的非法办学。补习班转移躲着办 记者前往瑞龙阁进行调查采访的14日正好是星期日,按照“赏识教育培训中心”的安排,应该是他们授课时间最长的一天。然而,记者当天在瑞龙阁却没有发现一个学生。 提供线索的谢先生道破天机:前段时间,由于大多数住户受不了学生们的吵闹,与培训中心进行交涉,并明确表示要将此事投诉到教育行政部门和反映给媒体。在这种情况下,该中心就把课堂搬到了某小学上课(记者事后了解,该中心与某小学签有一份租用教室的合同,租金按次计算)。 得知这一情况后,记者立即前往这所小学进行暗访。在小学教学楼的四楼,记者看到一间教室的门敞开着,里面有十几个与矮小桌椅完全不相配的高二学生,正在补习英语。两小时收费24元 “你们是不是来报补习班的?”记者正在教室门口观察,近处楼梯口一个男子便拉起生意,楼梯口摆放着一张办公桌。记者与他攀谈。男子自称是“赏识教育培训中心”的负责人,姓张,一个劲地说:“你们来得正好。下周是另一个培训期的开始,今天就有30多个学生来报名了。” 记者问他培训班如何收费,张姓男子说,这里有语、数、理、化、英5门课的基础班和提高班,时间是周五、周六晚上和周日白天,寒假也连续上。单课是收24元/次(2小时为一次,15次为一个培训期),学生报一个科目是360元,两科是680元,三科是972元,四科则是1224元。 记者看到,张姓男子手中的收款收据,并不是专用的税务收据,而是普通的收条之类。“培训班很难管得住”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规定:课余时间和节假日(期)由学生自主支配,学校或教师都不得占用,不得给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除经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批准开办少量的学科奥林匹克学校(班)外,其他地方或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开办学科奥林匹克学校或“超常班”。为什么这些规定一到下面就走了样呢? “现在培训班很难管住,三令五申要求对中小学生减负,可还是有违法办班。”昨日,长沙市教育局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违规补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中小学不办班了,但社会力量还在大张旗鼓地办。 该负责人称,为中小学生“减负”不仅是教育部门的事,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但实际情况是,由教育部门颁发的“禁补令”,无论措词多么严厉,到了教育系统之外就沦为一纸空文。 作者:朱春先 黄卓 (来源:东方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