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标志将长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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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3:5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12月17日讯 记者卢新宁报道:针对前段时期有媒体披露即将用新版环境标志图形取代旧版“十环”环境图形的说法,国家环保总局近日正式表态,中国环境标志即“十环”标志是经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将长期使用,任何个人或组织无权擅自替代。到目前,国家环保总局已颁布了51类产品环境标志标准,近700家企业、8000多种产品获得了标志认证。 《人民日报》 (2003年12月18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