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有话你得好好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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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4:5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乱贴”属社会 公德范畴 小区公共部位经营状况不明,业主是否有权对其进行调查?姜先生楼道张贴调查书的做法是否可取?对此,专业人士谈了他们的看法。 山东中青律师事务所冷奎亨律师认为,对涉及广大业主利益、涉及小区物业管理的公共事务,业主都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剥夺他们的权利;但是业主在行使权利时,反映的情况应当属实,不得包含攻击、诽谤性的内容,否则,可能使业主自己置身于法律纠纷当中,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市物业办的有关人士指出,业主张贴告示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为了避免个别业主乱贴乱挂影响小区环境,小区应当设立宣传栏,供业主张贴启事、通知,便于小区事务管理,也有利于告示的长期保存。 对涉及业主利益的公共事务,业主们都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在行使合法权益时,也应当遵守业主公约,否则就有可能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