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捐款为何还要分档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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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6:5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昨天,南京铁路分局南京机务段的数名工人向本报新闻热线025-84708924反映,他们单位最近搞了一个捐助弱势群体的活动,每个人都需“献爱心”,而且普通职工、党员和干部捐献的标准各有不同,这令众多工人感到不满。 南京铁路分局南京机务段检修车间的工人小张告诉记者,日前车间里的领导通知大家,要求每个职工和党员交10元钱,干部交20元钱,用于捐助弱势群体,并要求大家尽快将钱款交上去,不要拖后腿。小张说,对于捐款他们是从来不甘落后于人的,但这次捐款的方式却不同以往。上次厂里的一位工人的小孩生病,工人们在厂领导的号召下,纷纷慷慨解囊,十元、百元都有,每个捐款的人都是很自愿的,不交也是可以的。而这次捐款,上级非要规定交钱的“标准”,想不交都不行。但是既然上级领导有要求,做为一名普通的工人也不敢提出任何异议,只好硬着头皮按规定将钱交上去。即使有人想多捐、少捐或不捐,但看见别人都按上级领导布置下来的规定去做,也就不敢多言了。他们车间里的工人大多数都有这个想法。 南京铁路分局南京机务段党委办公室里的一位姓宁的工作人员说,为了响应区政府的号召为弱势群体献爱心,他们从本周星期一就开始了这次活动。每年到这个时候,政府有关部门都会来人到厂里要求献爱心,党委便用电话向各个部门宣布此事,不用多讲,大家就会自觉地来交钱,10元20元的“标准”也是自发形成的。为什么会出现要求每个工人都要捐的情况,应该是下级有关人员没有做好宣传工作,造成工人们的误解,这次捐款完全是凭个人的自愿,不交也可以。至于这一次为交钱设定“标准”,也许是下面部门自定的规定,出发点可能是为了方便收钱,同时也让干部起个带头的作用。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吴增基教授认为,捐助是要完全凭个人自愿来的,不应该为捐款设定“标准”,更不能强加于人,现在社会上的有关部门就喜欢搞个爱心捐助什么的。虽然,搞爱心捐助出发点是好的,是一项公益事业,每个公民都应该参与进去,但次数不能多,一多就会让人感到厌烦,使其失去了本身的意义,让爱心捐助变了味。 本报见习记者 王昊亮 《江南时报》 (2003年12月18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