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热线:东方广场停车收费依何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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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8:59 人民网 |
笔者在东方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80分钟,最后却不得不交纳价值停车3个小时的费用。笔者试图和停车场收费人员讲道理,受到的“礼遇”却是恶劣的的态度和不负责任的推诿。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12月15日下午,笔者和同事一起到东方广场参加会议,把车停到了东方广场地下停车场,进场的时间是1:50左右。开完会,还差几分钟到2:50,笔者赶忙离开。东方广场的停车收费不像一般的停车场是出门时收费,而是要先交费换卡,驾车出门时插卡才能离开。笔者按照箭头指示找到了一个收费处,但是这里却没有开门,门上写着要到别的收费处去交钱。笔者一看要过1小时了(东方广场规定,停车第一小时收费1元,以后每小时收费5元),于是赶忙去找别的收费处,东方广场地下停车场很大,笔者又走了好几百米,才找到了另一个开着门的收费处,交费时刚刚过了1小时,按照东方广场规定,超过1小时按照2小时收费,于是交费6元。收费人员还对笔者说:“你早几分钟来就是1块钱钱了。” 6块就6块吧,笔者也没多想,准备驾车离开。这时,同事打电话请笔者稍等他几分钟,她想坐我的车一起走。约10分钟后,同事来了,笔者驾车出发,在驶离出口的时候,出门卡却无效了,工作人员过来一看,说:“你这个卡过时间了,还得补交钱,你先把车停到旁边。回去到收费处补交钱,换了卡再过来。”笔者说:“刚才交费时并没有人告诉我这个出门卡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个工作人员说:“您别跟我说,我也没办法,你看旁边那个车跟你一样,不也回去交钱了。您这样的情况多了!”我一看,旁边的确有辆车,司机已经一脸茫然地下车跑去交钱了。 笔者请同事在车上等着,拿着出门卡走了大约100多米,找到了附近的一处收费处,里面有两个女同志在收费,前面的那个人刚交完钱。 笔者把出门卡交到窗口里。“交5块。”里面传来冷冰冰的声音。 我看了看表,才刚刚2:10,我说:“您看看进场时间,我一共才停了80分钟,刚才交了6块,怎么又要交5块。” “你刚才交的是刚才的钱,要是15分钟你没出去,还得另交钱。”窗口里面的声音十分不耐烦。 我说:“这恐怕不对吧,刚才我交费的时候,并没有任何人告诉我15分钟内必须离开,否则卡就失效。而且,到现在为止我在停车场连续停车的时间也不到一个半小时,凭什么要交3个小时的钱。” 里面回答:“这是电脑规定的,你交过钱没出去,就当你又新停车了,就要重新交钱。” 我说:“就算是重新停车,按照你们的规定,新停的车第一小时也应该收1块钱,凭什么要收5块钱,这种逻辑可不通啊!” “都说了这是电脑规定的,你有问题找电脑去!我们不管!”里面的声音高了八度,更不耐烦。 听到这种恶劣的态度,我很生气,难道中国的消费者被欺负惯了!我说:“电脑里的规矩也是人定的,这个规定不合理,请问是谁负责,我想找有关的负责人反映。” 一听到我要找负责人反映,里面的声音更高亢更刺耳:“我哪儿知道是谁负责的,你爱找谁找谁。” 我压住怒火,说:“那你们的上级管理单位是谁,你总该知道吧,他们的电话是多少,我去找他们。” 里面回答:“我们的上级单位是财务部,电话不知道。” 我说:“你们连上级单位的电话都不知道,不可能吧。” 里面说:“就是不知道。其实找他们也没用,他们不管这个,你要找找香港人去!香港人定的规矩。” 作为普通的消费者,遇到这样的事情可能并不意外,但是,笔者还是十分感慨。 感慨之一是堂堂东方广场这样的超级名店在停车费管理上依据的竟然是“强盗逻辑”。收停车费时并不告之消费者有时间限制,导致经常会出现车到了出口才发现出不去。这种情况发生后又强制性地规定必须另行收费,理由是你没出去就是新停车了。而收费的标准却又不是按照新停车的标准,是按照累计停车时间的标准收5块。这种“强盗逻辑”的结果就是,笔者停车80分钟却交了3个小时的停车费。 感慨之二是堂堂东方广场这样的超级名店的员工对待自己的上帝——消费者的态度竟然如此恶劣,真让人心寒。 感慨之三是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反映了一个重大的主题:中国的文明之路还很遥远。 亚虎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