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宝被砸案一审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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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9:56 今晚报 |
本报讯据《武汉晚报》报道:日前,武汉市中级法院就湖北省博物馆国家一级文物战国青铜器“九鼎八簋”被砸案作出一审宣判:省博物馆原馆长舒之梅等人无罪。同案的另3人分别以受贿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悉,法院判决的理由是:本案受损文物修复费仅人民币5000元,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制定对受损文物进行估价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受损文物本身价值不清,起诉书指控的舒之梅等人涉嫌失职罪缺乏客观依据。另外,舒之梅等人未公开招标即把壁龛装饰工程发包给武汉恒晖装饰设计公司的行为均发生在1998年底,不适用1999年12月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失职罪来追诉刑事责任,而1997年刑法并未将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2000年2月,湖北省博物馆内“九鼎八簋”壁龛顶上一块玻璃将其中两鼎两簋砸损。武汉市中级法院判决设计公司赔偿原告文物损失共计188万余元。但因该公司人去楼空而分文未赔。 今年7月,武汉市检察机关以舒之梅、张浩、唐刚卯涉嫌失职罪,汪涛涉嫌失职罪、受贿罪,江晖、胡昌运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