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我财路炸你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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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0:08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周琼通讯员黄元忠段程瀚)只因在业务上发生小矛盾,竟动用炸药进行报复。日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贺某都是经营镇海至宁波中巴车的,因为业务关系,双方曾发生过一些矛盾,王某为此产生炸毁对方中巴车的报复恶念。今年8月1日午夜,王某携带炸药、雷管、导火索各1节,窜至贺某停放在镇海区精英小学旁的中巴车里实施爆炸,致使该车的挡风玻璃、仪表台、窗框、水箱、通风机等部件被炸毁,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2万余元。 8月8日,王某在亲友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