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利民 汕头明年推出居民身份证邮政专递服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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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0:17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李俊伟、通讯员林霞)昨天下午,市公安局和市邮政局举行“居民身份证邮政特快专递服务签字仪式”。这是市公安局在户籍管理方面推出的又一便民利民措施。居民身份证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将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向社会推出。 居民身份证邮政特快专递服务是由邮政部门通过安全、快捷的特快专递服务,将市公安局制作好的身份证专送到申请人手中,并在投递时按规定资费标准向收件人收取资费的一种新业务。居民在申办身份证时,只需在办证处填写一张申请表,公安局会将制作好的证件交由邮政局指派专人送递到申请人手中。真正实现“办证,您只需走一次”。(来源:《汕头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