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污水种菜10亩地年产2万公斤“黑心菜”(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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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0:17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本报前天刊发的《污水浇出“黑心菜”》一文,报道了有人在市区教育局办公楼东侧的未建地上用污水种菜并将之流入市场的情况后,引起相关单位、人士的关注,市农科所农艺师估计,这片未建地约10亩,按正常年份计算,每年生产的菜应该在两万公斤左右。也就是说,单这一片未建地就能生产两万公斤“黑心菜”并流入市场。 昨天,记者拨打种菜人提供的电话号码与该片地的负责人联系,但没有人接听。记者随后采访了市农科所的农艺师。主管蔬菜种植的农艺师认为,按报上所说的该未建地约10亩,根据以往的经验,每亩地每年能生产西洋菜1500公斤至2000公斤左右;此外还有白菜、芥菜等。依此计算,10亩地每年所产蔬菜应达到约2万公斤。他说,单这一片未建地就有如此的“收成”,如果算上市区其它未建地所种的菜,每年流入市场的“黑心菜”的数量应该相当可观,其所损害的不是个别人,而是广大市民,故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农艺师建议,如果要充分利用土地,在未建地上种菜,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让种菜者用自来水或其它干净的水去浇地,如此则一举两得。 市环保局的最新监测资料显示,目前,市区的新河沟、三脚关沟(菜地在沟边)等河沟,除PH值和硫化物浓度外,水中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的浓度均大大超标,此外还有其它一些重金属元素,呈有机污染特征。而这些有害元素的含量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几倍甚至十几倍。 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说,如果用生活污水浇菜,则植物可通过光合作用,将有害元素化解;但如果是工业污水,则重金属元素生物富集,植物就是有再强的光合作用也难以化解。重金属元素如果被吸收进菜里就永远存在菜中,而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后,形成堆积,无法排泄,将长期留存于体内。有害元素堆积在人体的哪个器官,就会对哪个脏器造成损害。长期食用工业、生活污水浇出的“黑心菜”,对人的神经系统,肝、肾等脏器将造成严重损害。 (本报记者)(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