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打假举报可获奖金十五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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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5:18 人民网 |
人民网连云港12月18日电近日,连云港市质监局出台《打假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按照该规定,举报人获得的奖励最高可达15万元。 该细则规定,凡以电话、书信、来访或其它形式向质监部门举报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质监部门将根据举报人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金额为15万元。涉及当事人个人利益的打假举报,质监系统、工商、公安等国家公职人员和企业、公司、中介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组织的举报不适用该细则。举报人领取奖金除举报人要求对社会公布外,质监部门将给予保密。(辛华)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