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合作抓贪官障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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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6:00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
近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代表中国政府,在墨西哥举行的联合国高级别政治会议上,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再一次表明了中国政府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和为此加强国际合作的明确立场。不少中国外逃贪官在美国洛杉矶、纽约等华人聚集的大城市居住。这类人在美国究竟有多少,谁也说不清。他们之中,只有极少数被发现或曝光。 中国“巨贪”在美国 在美国侨界有一种说法:国内的“巨贪”一犯事就往美国跑。近些年,也确实有不少大贪官逃到美国。如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银行系统监守自盗案———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等人把4.83亿美元转移到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并乘机出逃。原河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总经理董明玉携款外逃,现住美国新泽西州,生活奢侈。 中国的外逃贪官究竟向美国转移了多少资金很难统计。但有几种做法却很明显。一是大量买房买地。洛杉矶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该城市居住非常分散,多为一家一户的独立住宅或比较封闭的小区。洛杉矶人相互串门很困难,因为大家离的远,即使是朋友聚会也都要开很长时间的车,这种情况非常适合“身分不明者”隐居。近年来,洛杉矶房价一直居高不下,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这里的新华人移民越来越多。这些人当中不乏大款和贪官。二是变换手法把钱神不知鬼不觉地转到美国。一位老华侨告诉记者,有些中国官员,尤其是一些公司的主管在和美国公司做交易时,牺牲国家利益,给外商大量好处,而这些外商给他们巨额回扣。这些回扣不用汇到中国国内,而是通过美国公司把钱用这些贪官的名字直接存入银行,或者给他们买幢别墅。将来一旦问题暴露,这些贪官就可以逃到美国来居住。另外,也有美国公司想办法把这些贪官的孩子弄到美国来上学,如果继续合作的好,再买幢房子、车子送给他们的公子、小姐。 美国对贪官由“爱”到“恨” 贪官向美国转移腐败资金在美国已司空见惯。几十年来,许多国家的贪官在美国购置房产、汽车和各种奢侈品,美国成了他们逃避法律惩罚的天堂。但“9·11”事件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现在美国官员说,美国不欢迎外国贪官的钱,“因为这些资金对美国经济的稳定没有好处”。他们认为,外国腐败官员对美国经济存在很大危害。因为这些官员往往在美国以昂贵的价格购入房产,而他们的目的仅仅是希望把现金转成不动产,结果使得美国房产市场产生泡沫。另外,贪官在美国银行的存款使当地金融行业产生稳定的假象,使当地金融系统陷入险境。为此,美国国土安全部、司法部和国务院联合成立了“移民和海关执法局”。它有权没收涉嫌贪污腐败的外国高官经由洗钱渠道进入美国的财产。 反贪合作障碍多 尽管美国在对待外国贪官问题上已有所行动,但中国与美国的合作还有难度和障碍。 第一,目前中国的相关法律没有同国际接轨,也不是全球性反洗钱组织的成员,所以合作起来会有很多困难。有关专家指出,如果中国司法机构取证不符合国际惯例,那么在国际法庭上,别人不会承认中国的证据。所以目前的合作只能以谈判为基础,而不是以法律为基础,很容易受到中美外交关系的影响。双方关系好时还好办,如果关系恶化,很可能谈判就无法正常进行。而有了法律作保障,只要依法处理就可以了。第二,两国存在引渡问题。目前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只有泰国、蒙古等十几个,很多被出逃者视为理想避难所的国家都不在其列,其中包括美国。在双边关系中,签订引渡条约往往要经过漫长的谈判,因为司法理念和人权观念等原则的冲突,中美往往无法达成共识。在没有双边引渡条约的情况下,对于外逃的贪官,目前只能以个案的形式同美国谈判,耗时费力且很难顺利合作。美国的“死刑不引渡”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和“双重归罪”原则等,它们都可能让贪官继续逍遥法外。 新闻链接 外逃贪官罪犯知多少 外逃主力 案情显示,国内一些金融部门堪称发生贪官外逃事件的头号重灾区。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的三任负责人许国俊、余振东、许超凡盗用4.83亿元后,分别逃往海外。国有企业是贪官外逃的又一重灾区。2001年被北京市检察机关立案的一百二十余名在逃犯罪嫌疑人中,有70%为国有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财会人员。 数量惊人 2001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追捕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这次会议披露的数字指称,“至少有四千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五十多亿元在逃。” 本版内容据《环球 时报》编辑整理 W1218271.TI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