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营造“家门口文化” 建设文化大市(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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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6:17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汕头正朝着建设文化大市目标迈进,营造、建设好被市民群众称为“家门口文化”的社区文化,是至关重要的。没有蓬勃发展、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就很难有完整意义的文化大省、文化大市建设总系统。而城市社区,则靠文化彰显个性,促进经济,丰富生活。 国家《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是级别最低的政府机关,以行政职能和文化建设职能为主。但在现实中,文化建设职能却被弱化了。在这“文化的春天”里,社区居委会应调整为以社会文化建设为主的组织机构,把这一职能加以强化。 社区文化应兴应革的事很多,最起码最简单的应办有黑板报、宣传栏、阅报栏、图书室(阅览室)、乒乓室、健身房等设施,有条件的要有多功能活动点、文化活动小广场等场地……让居民步出家门口就有文化项目可参与。这些,事关丰富居民的文化内涵,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提升居民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水平;能使社区成为一个人人守望相助的共同体,使居民们对它有归属感、认同感,使人情更加圆融。 “政府管文化,社会办文化”是搞好社区文化的关键。经费可由政府拨一点、企业出一点、群众捐一点的办法来解决。希望做到上下同心、干群合力,共同把“社区文化工程”建设好。(庄群)(来源:《特区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