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工商局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受好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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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6:17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苏硕元、通讯员陈文婷报道:金平区工商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注重以规范为主,处罚为辅,确保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近日该局光华工商所在查处一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案中,并不是处以罚款了事,而是采取措施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得到了企业的好评。 不久前,光华工商所辖区某机电有限公司因业务扩张,在不知道增加业务经营项目,应先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在厦岭路设立工场从事组装柴油发电机组生产经营活动,本以为这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好事,却不知道这是违法经营行为。光华工商所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把行政处罚作为其次,先责令企业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再指导企业正确使用商标,并帮助企业向金平区环保局申请环保审批手续,之后又引导企业到金平区工商局登记注册股申请办理加工、组装柴油发电机组变更登记,使企业很快就能继续依法经营。事后该企业专门来到工商所表示感谢。(来源:《特区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