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区儿童预防接种明年起有新规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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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7:10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郑宇晖报道:为规范我市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汕头市卫生局日前作出《汕头市区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工作方案》,规定我市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原有各计免门诊的接种点进行调整,设置预防接种门诊22所,临时接种点2处,并统一接种时间。 新出台的《汕头市区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工作方案》规定,自明年元旦起,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的儿童预防接种,按儿童计划免疫证登记地址(出生报告地址)在每周一、三、五、六到归属接种门诊(接种点)接受接种。(具体安排见本报今日4版有关公告)除规定设置的接种门诊和接种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增设接种点,违者将依法查处。(来源:《特区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