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现场报道:公开审判不公开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8:53 红网 |
红网12月18日锦州讯(特派记者陈杰人)尽管这次对刘涌案件的提审是以公开审判的名义进行,但法院的种种做法,让人对这种公开审判的实质表示质疑。 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至迟应当在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锦州市中级法院门前有一块电子公告牌,当地一位居民告诉记者,他们平时习惯了看法院的电子公告牌,知道哪天审什么案子,但刘涌案件在锦州中院审理,他们一直没有见到有关公告。从17日到18日,记者6次来到该院门前,也没有见到有关公告,电子公告板现在甚至关闭了电源,什么告示也没有。 一位在法院门前值勤的当地警察告诉记者,大约在今天早上7点多钟,这块电子板上显露过一行字,是有关公开审理刘涌案件的内容,但这个公告只出现过一两分钟就关闭了。在现场的多名记者表示,都没有见到那个公告。 有报道说,今天获准进入庭审现场的只有四家媒体的记者,来自全国各地的上百名记者,绝大多数都被挡在了大门外。整个庭审发放的旁听证数量极其有限,当地居民表示,如果真的是公开开庭审理,他们肯定想去听听,因为刘涌案子影响“太大了”。 值勤的警察还告诉记者,为了确保安全,在今天清晨不到7点,刘涌就已被从看守所提至法院。开庭前大约半小时,法官的车队在警车的严密护卫下进入了法院审判区。 目前看去,锦州中级法院门前虽然气氛紧张,但显得平静,对于突然出现在法院门前的大量戒备力量和扛着摄像摄影器材的大批记者,当地居民甚至感到好奇。毕竟,当地还没有多少人知道,共和国历史上这起第一次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的刑事案件,正静悄悄地在锦州进行庭审。(记者陈杰人) 本稿件为红网记者陈杰人前方现场报道,,任何媒体未经红网编辑部特别书面授权,不得转载,否则视为侵权。如需授权,请致电13308419201。(稿源:红网)(作者:陈杰人)(编辑:童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