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方案出台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07:23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讯12月18日,省交警总队出台了《2004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方案》,从19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省交警已正式进入春运道路交通临战状态。 鉴于我省目前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决定2004年春运期间仍然实施《准驾证》制度。有下列3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核发《准驾证》:1、在2003年度因交通违章或交通肇事被记满12分,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2、驾驶证未按规定年审、手续不齐的;3、2003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事故负有责任的。同时,所有参加2004年春运的9座以上(含9座)的公路客运车辆,必须接受临时安全检验,合格者核发全国统一的“2004年春运车辆临检合格证”。参加春运的客车必须上机动车检测线(检测车)检测。临时检验不收取费用。11月15日以后已上线检验合格的参运车辆,可以不再上线检测。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一律不得核发春运临检合格证:1、未参加临时检验或车辆安全技术临检不合格的;2、防滑设备、消防器材等安全防护设施不落实的;3、达到报废条件经批准延缓报废的;4、未按国家经贸委、公安部、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卧铺客车生产、使用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整改的在用卧铺客车,以及违规加铺加座、安装了车顶行李架、车窗玻璃栅栏、卧铺阻挡安全门以及安全门开启不畅、未配备用于击碎车窗玻璃的专用工具的卧铺客车;5、农机部门核发的箱式农用车辆。 《春运车辆临检合格证》、《准驾证》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印制,由县以上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签发,实行“谁检审、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朱海燕李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