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王江案”今日开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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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08:59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蚌埠今晨专电(特派记者孔华王素英)备受关注的蚌埠“王江案件”今日在这里公开审理。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蚌埠市公安局巡警四大队民警桑殿鹏今日上午8时30分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可容纳300余人的大法庭接受公开审判。 记者昨日下午赶抵蚌埠,在市委宣传部登记领取旁听证时,发现省内已有数家媒体的记者赶至珠城。据了解,当地公安机关一些民警也已领取旁听证,准备旁听此案。 今日出庭支持公诉的是蚌埠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董炳和及检察员董鑫。检察院起诉书说,2003年8月7日下午14时许,蚌埠市金世纪保龄球馆员工王江(31岁)因就医后感觉身体有恙,准备拨打110报警。后与处警的桑殿鹏、高潮(因涉嫌滥用职权正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中)发生纠纷、冲突,王江于当晚23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王江系颅脑损伤合并弥漫性肺出血死亡。检察机关指控,桑殿鹏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与他人发生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了解,该案是由蚌埠市东市区检察院根据我国刑诉法第18条规定,呈报省检察院批准直接立案侦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