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潮汕历史建筑文化考察团”来汕考察(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10:16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本报讯(记者杜丽玲)受古朴民俗民风及浓郁文化底蕴的吸引,香港国际青年文化交流中心组织的“潮汕历史建筑文化考察团”一行50人,于本月18日起对汕头及潮州、揭阳三市开展为期四天的考察。 据悉,考察团在汕头旅游总公司的精心安排和导游下,将对汕头大学、石石包台公园、白花尖大庙、陈慈黉故居、盛安古寨等历史文化景点进行参观考察。据悉,围绕着建设文化大市的主题,汕头市旅游总公司今年来推出了潮汕史学文化游、亲近母亲河(韩江)文化游等多条文化旅游专线,先后吸引了东南亚、港澳、珠三角等地游客来汕旅游观光。(来源:《汕头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