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山县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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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10:45 大华网 | ||
本次征集的文艺作品(项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匠心独具,紧扣时代脉搏,富有浓烈的地方色彩,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 征集的作品(项目)包括(潮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影视、歌曲、文学(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报告文学)等,报送的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简介和创作构思。 征集的时间截至2004年1月30日止。 报送的文艺作品(项目)由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定。一经征用,即与作者签订合同,按有关法规一次性发给稿酬,再由我部推荐给有关单位进行排练、演出或拍摄、出版。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楼328室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电话:8437314 传真:8450930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03年11月6日 新华网福州12月18日电据《闽南日报》报道,先后4次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县”的英雄岛———东山县被国家双拥领导小组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县”,这是漳州市惟一获此殊荣的县。 东山县发扬拥军支前的优良传统,创造性地开展双拥工作,对驻训部队给予大力支持。海上演练实行海域封锁,全县2000多条渔船,没有一条违规出海作业,每天损失累计达上千万元;每次大型军事训练,驻军最集中的澳角村群众总是把最好的房子让给部队住。点点滴滴折射拥军情,全县先后涌现出了“父子拥军船”、“老人拥军井”等一大批动人事迹。(来源:《汕头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