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三年轻劫匪抢30元各被判刑5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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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11:09 人民网 |
人民网香港12月19日电 三名年轻港人因为抢劫30元,各被判了5 年多徒刑。有人说是“得不偿失”,有人认为是“罪有应得”。 17岁的第一被告李文俊,19岁的次被告何文熙及17岁的第三被告吴浩贤,较早前承认一项抢劫罪。他们于今年1月28日下午2时许,在港岛南一处抢劫了郭家伟。何文熙为了筹钱替女友堕胎,找李、吴“帮忙”。他们持木棍寻找“目标”后,从后方袭击男事主,然后抢夺对方钱包逃走。事后,他们发现钱包内只有30元钱。 法官指出,毫无疑问,被告只是初犯,三人已有悔意,只一念之差犯案,但法庭需依据有关法律判刑,而有关扑头罪行的判刑起点应为8年。法官斥责被告将事主打至倒地,待对方答应交出所有财物,要求他们停止施暴方肯罢手。事主的手部有瘀伤,枕骨有直径约3厘米的血块,头皮左边顶部有一道裂伤,需缝针治疗。(吴酩)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