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制医保定点医院开药量:不得超过7日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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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17:09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2月19日电据央视国际报道,北京市近日做出规定,医保定点医院为参保人员出院开药时,原则上不得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的患者可开两周量。 据了解,对定点医院开药量做出明确规定,目的是为了控制医药费,防止乱开药,同时为定点医院的医生开药提供了一个依据。 按照北京市新出台的医疗保险相关问题解答,医院开药需遵守“急三慢七”的原则,就是急诊开3天量,慢性病开7天量,同时明确了出院带药量为7天,行动不便的可开两周的药量,各定点医院必须严格遵守这些开药量的规定。 该规定还指出,对于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等十种特殊病的退休患者,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门诊最多可开1个月的药量。 |